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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被撤销行政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0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认可决定书(渝市监认撤决字〔2022〕0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被撤销行政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公示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认可决定书(渝市监认撤决字〔2022〕02号)。


决定书内容显示: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申请,申请增加 “混凝土构件—楼板厚度”项目参数1个,并于2022年9月2日审批通过。        


2022年10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机构提供用于本次自我承诺参数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不满足要求。核查结论为“承诺严重不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9月2日取得的 “混凝土构件—楼板厚度”能力参数;


2. 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 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4. 重庆理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该参数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