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0次
摘要
陵水县对2022年获得国际质量(HACCP)、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iso9001、ISO9002)、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种植业、畜牧业和养殖业,正常生产经营,近2年未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且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22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正常生产经营,近2年未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首个奖励8万元,从第二个起减半。已获得奖励企业,新增产品不计首个。
2022年获得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不含转换期),认证产品基地面积达到50亩,正常生产经营,近2年未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首个奖励20万元,从第二个起减半。已获得奖励企业,新增产品不计首个。
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陵水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品牌奖励暂行办法》(陵府办规〔2020〕2号)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2023年陵水县品牌农业奖励资金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并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受理),以便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和公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品牌农业奖励资金申报指南